青岛职工社保可以一次性补交,但不同人员补缴有不同的规定:在职职工: 1.青岛市企业职工中
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按规定补缴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1.

201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
2.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当时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社会保险费。
3.无法确定历年缴费基数的,以青岛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
4.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

201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距其提出补缴申请当月三年内存在的不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情况,可按规定补缴。2.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允许补缴。1.

201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
退休职员: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019年社保一次性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