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汽车奖补标准:三轮汽车500元/辆、低速载货汽车1000元/辆、微型客车2000元/辆、小型汽车3000元/辆;
2、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奖补标准: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柴油货车4000元/辆、重型柴油货车6000元/辆。补助范围
1、在市区(含江都区)注册登记的且尚未淘汰报废的国二及以下老旧汽车和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2017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淘汰报废拆解的,给予财政补助。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
3、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4、市区(含江都区)财政供养的老旧汽车淘汰,不享受补贴。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贴。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搜索“扬州”并关注,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发送“机动车”就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更方便快捷的查询了!扬州车主关心事都在这里,敬请关注!

